今天專利匯-專利檢索平臺給大家說說發(fā)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都有哪些?
首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依據最終授權公告的專利文本所限定。根據《專利法》規(guī)定,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力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力要求的內容。本條所稱的“發(fā)明或實用新型權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力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力要求”,是指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應當以權力要求書中明確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征所確定的范圍為準,也包括與該必要技術特征相等同的特征多確定的范圍。等同特征是指與所記載的技術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收到,實現基本相同的功能,達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須經過創(chuàng)造性老大就能夠聯(lián)想到的特征。
其次,人民法院在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獨立權利要求的前序部分、特征部分以及從屬權利要求的引用部分、限定部分記載的技術特征均有限定作用。人民法院在確定專利權才在分案申請關系的其他專利及其專利審查檔案、生效的專利授權裁判文書解釋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其中,專利審查檔案,包括專利審查、復審、無效程序中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提交的書面材料,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及其專利復審委員會制作的審查意見通知書、會晤記錄、口頭審理記錄、生效的專利復審請求審查決定書和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等。
第三,對于方法權利要求未明確記載技術步驟的先后順序,但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閱讀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附圖后直接、明確第認為該技術步驟應當按照特定順序實施的,人民法院應當人的該步驟順序對于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具有限定作用。
第四,對于權利要求采用“至少”“不超過”等用語對數值特征進行界定,且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閱讀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附圖后認為專利技術方案特別強調該用語對技術特征的限定作用,權利人主做與其不相同的數值特征屬于等同特征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基于國際申請授予的專利權,由于譯文錯誤,致使依照專利法確定的保護范圍超出國際申請的愿望所表達的范圍的,以依據原文限制后的保護范圍為準;致使保護范圍小魚國際申請的愿望所表達的范圍的,以授權時的保護范圍為準。
第六,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附圖中的語法、文字、標點、圖形、符號等存有歧義,但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通過閱讀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附圖可以得出唯一理解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該唯一理解予以認定。